我
就是我
但是
發覺.........
好像
有些人
我很願意跟大家分享我的部落格
但是
好像有些人
不是很認識
要說說我的生活故事
又覺得讓她們知道
我會難為情
我喜歡
十至八分熟
或者六熟
最討厭3分熟
也喜歡
完全不認識我本人
這樣
我想......
把這個部落格當成一本無聊路上撿來看的日記
會是最好的
無負擔狀態
最討厭3分熟
你聽到沒
假裝不認識我吧~
我在路上拍照完全沒負擔
因為我才不管你是不是在看我
因為3秒後你就忘了
就像我在誠品
拍了一張照
大概有100個人
看我
我也只是心跳快了三下
(不要笑我沒文化~因為你不認識我所以我自在)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