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是我
但是
發覺.........

好像

有些人
我很願意跟大家分享我的部落格

但是
好像有些人

不是很認識

要說說我的生活故事

又覺得讓她們知道

我會難為情

我喜歡
十至八分熟
或者六熟
最討厭3分熟

也喜歡
完全不認識我本人

這樣
我想......

把這個部落格當成一本無聊路上撿來看的日記
會是最好的
無負擔狀態

最討厭3分熟
你聽到沒
假裝不認識我吧~

我在路上拍照完全沒負擔
因為我才不管你是不是在看我
因為3秒後你就忘了

就像我在誠品
拍了一張照
大概有100個人
看我
我也只是心跳快了三下

(不要笑我沒文化~因為你不認識我所以我自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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