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小心
那天被路易斯 威登給踐踏了一次
如果我決定買那個LV
我一定要有亂放的決心
下雨也不會拿塑膠帶包它的決心
放在地上的決心
放在腳踏墊的決心
裡面原子筆漏水或小孩弄髒也不罵髒話的決心
好朋友S因為匯率算錯買的一個超過朋友的預期的包
我幫她詢問想賣給二手店
(親戚)電話說好價格21000成交
好友S就來公司載我過去面交
咳~
突然下起(大)雨
趕忙停路邊
怕LOUIS VUITTON滴到雨
我當時就覺得
是富貴到一種程度就不擔心
還是富貴人家不會有雨滴到的時候
還是富貴人家的物價這包只是跟吃一頓一樣錢
所以我被LOUIS VUITTON給蹋到了
我有一次在公車上真的看到有人在包裝LOUIS VUITTON(心中竊笑)
因為開始下小雨)
大概包中包的概念
我有上面五個決心
但我沒決心覺得(它讓我值得)
故事繼續
結果到了二手店
(親戚)不在
合夥人估出來不是那個錢(跟我打電話不是同一個人)
當然傻眼
千里迢迢最後是這樣
我也不好意思當面說破給那合夥人
想一想我邏輯應該有問題吧
一件事讓我見識到一些事
不要幫人帶東西(莫非非常確定)
不要相信商人
我不要當包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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